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旧村改造过程中合作企业引入和退出的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出具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旧村改造,通过合作企业引入优质的产业、教育和医疗等资源。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3〕2 号),结合我区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和退出的工作情况,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和退出工作指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 年5月8日-2023 年5 月17 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一)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萝塱路98 号萝
岗广垦商务大厦A2 栋15 楼。邮政编码:510530。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sgxj@gdd.gov.cn。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改造合作企业公开引入和退出工作指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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