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旺村村经济联合社:
《龙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报送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土地整备专篇修正方案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旺村(南)旧村改造项目土地整备方案修正结果批复如下:
一、土地处置方式和用地手续办理
(一)建新范围内已完善和可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5.20公顷。
(二)除已完善和可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5.20公顷之外,剩余10.63公顷用地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6.14公顷用地按照《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置换操作指引》(穗开更新〔2020〕15号)第八条,由政府征收后与建新范围外已完善和可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进行置换;
2、挂账留用地指标抵扣4.49公顷;
(土地整备方式详见附件)。
(三)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定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上述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此复。
附件:土地整备示意图.png


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