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等有关规定,我街组织指导沧联社区经济联合社、沧联社区第8、9、10、11、12经济合作社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沧联社区榕村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补偿原则
沧联社区榕村片城中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等),以经区政府确认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现状房屋数据和人口数据作为补偿依据,之后新增的“栋”或“户”,均不予认定。住宅房屋采用以“栋”结合分户的方式核计补偿安置面积。
二、适用范围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等)的拆迁安置及补偿等工作。
三、反馈渠道
本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认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请于公告时间内持权属证明材料、书面签名意见向我街道反馈意见。异议反馈联系人:周工,电话:82269887,地址: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B栋209室。
四、公告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6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沧联社区榕村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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