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的规定,云埔街(镇)组织编制完成了《刘村社区刘村、格岗片区旧村改造实施调整方案》,现将实施调整方案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期限
30个自然日,即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二、公示内容
刘村社区刘村、格岗片区旧村改造实施调整方案。
三、相关说明
(一)公示内容相关数据最终以区政府批复为准。
(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黄埔区云埔街道开创大道393号,邮政编码:510760。
2、邮件反馈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pjhzw@hp.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邮箱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网上公示地址:http://www.hp.gov.cn/hpqgzkfqzdlyzl/zdly/xmxx/index.html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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