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和报批指引》(穗建前期[2020]316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府[2023]2号)的规定,南岗街道组织编制完成了《南岗街南岗社区(南片)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片区策划)》,现将实施方案(片区策划)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期限
30个自然日,即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二、公示内容
南岗街南岗社区(南片)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片区策划)。
三、相关说明
(一)公示内容相关数据最终以区政府批复为准。
(二)由于本次公示方案在上次公示稿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本次重新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材料与上次公示材料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项目测量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测量范围从190.88公顷调整为182.48公顷,主要对涉及其他单位权属用地、河涌以及未纳入房屋数据统计的用地进行剔除。(详见附件1)
2、由于改造成本调整,总建筑面积由325.68万㎡调整为326.87万㎡,较上一版公示增加1.19万㎡。
3、结合公服设施优化调整,将沿江高速东侧飞地地块①由上版公示方案中的融资区调整为复建安置区;本次复建安置地块用地面积较上次公示版方案有所增加。(详见附件2)
4、土地整备新增土地置换的整备方式,对建新范围外约10.13公顷符合标图建库用地与建新内需政府征收用地10.13公顷进行置换。(详见附件3)
5、结合用地布局优化,将沿江高速东侧飞地地块②由上版公示方案中的公共停车场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或一类工业用地性质。(详见附件4)
(三)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黄埔区南岗街道黄埔东路3731号(属地街镇地址),邮政编码:510760。
2、邮件反馈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ngjdzb@gdd.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1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邮箱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网上公示地址:http://www.hp.gov.cn/hpqgzkfqzdlyzl/zdly/xmxx/content/post_9810393.html
6、现场公示地址:(1)南岗街道办事处;(2)南岗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3)南岗北街第五生产队队址;(4)南岗南街新街四巷2号;(5)南岗社区(南园)长者饭堂;(6)南岗社区(西约)颐康服务站;(7)南岗中街宁轩秦公祠;(8)南岗龙舟文化中心。
附件5: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社区(南片)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片区策划)公示文件.pdf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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