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水东经济合作社的2.741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元贝、华里、水东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56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元贝片)旧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水西社区中部、长岭街道南部,东至萝峰社区,南临广佛肇高速,西临北二环高速,北至长平社区。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水东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741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经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水东经济合作社成员(村民)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2.7417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和复建房回迁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5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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