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5年度第九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6〕7号),将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枫下村太和经济合作社、枫下村永红经济合作社、枫下村群星经济合作社、枫下村新星经济合作社、枫下村前进经济合作社、山龙村石窝洞经济合作社、佛塱村佛塱经济合作社、佛塱村长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7.535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5年度第九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于知识大道以东、钟太快速路以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枫下村太和经济合作社、枫下村永红经济合作社、枫下村群星经济合作社、枫下村新星经济合作社、枫下村前进经济合作社、山龙村石窝洞经济合作社、佛塱村佛塱经济合作社、佛塱村长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7.5352公顷,其中农用地17.4776公顷(耕地0.0812公顷,园地3.2988公顷、林地8.4538公顷、草地1.9248公顷、其他农用地3.7190公顷),建设用地0.0576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6年6月15日。
2.公告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5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实施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11月6日,请枫下村太和经济合作社、枫下村永红经济合作社、枫下村群星经济合作社、枫下村新星经济合作社、枫下村前进经济合作社、山龙村石窝洞经济合作社、佛塱村佛塱经济合作社、佛塱村长塘经济合作社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项目服务管理中心。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5年度第九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6〕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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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