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6〕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6〕101号)已经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储备土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聚龙湾街以北、新化快速路以西(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第七、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计1.893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4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6〕10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