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黄埔区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根据《关于建设“三城一岛”高水平人才集聚区的若干举措》(穗埔组通〔2025〕20号)、《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人才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穗开建规字〔202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为76套(房源明细详见附件1)。
二、申请对象
我区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统筹分配,面向本区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人才(配偶)父母供应的租赁性住房。具体保障范围如下:
(一)本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新星企业家(含自主创业之星)、优秀科技人才、精英科技人才、新秀科技人才;
(二)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人员或外籍人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或港澳台青年(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台湾籍居民,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条件的上述人才均可申请1套人才自住住房,其中:第(一)类人才可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1套人才父母住房,夫妻双方均属于第(一)类人才的,每人均可申请1套人才父母住房。
三、申请时间
2025年12月11日9:00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本轮申请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按后续出台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人才住房申请及租金补贴兑现办事指南》有关规定常态化受理申请。
四、申请方式
(一)人才父母住房以人才个人(家庭)方式申请。
(二)人才自住住房原则上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允许申请对象中第(一)类人才、港澳台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人才自住住房。
(三)用人单位自建员工宿舍的,原则上应优先通过自有房源解决员工居住需求。
五、申请条件
(一)单位申请条件
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人才自住住房的,申请单位应为在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个人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工作;
2.申请人才自住住房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才父母住房的,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3.申请人才自住住房的,人才及其配偶应未享受过本市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住房改革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申请人才父母住房的,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应未享受过本市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住房改革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六、申请分配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资料详见附件2)
1.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的,申请人需以个人名义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居服务平台(https://anju.gddrcgzjt.com/,下称“黄埔安居服务平台”)注册登陆,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2.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的,申请单位需以单位名义在黄埔安居平台注册登陆,并按要求提交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黄埔安居服务平台→首页→政策资讯→服务指南→《住房申请操作指南》。
(二)资格审核与分配
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黄埔安居集团(广州)有限公司)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分配原则、房源情况及申请人/单位意愿进行统筹分配。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三)分配结果公布
分配结果通过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发放入住通知。
(四)签约入住
申请人/单位根据入住通知要求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租金及保证金(双倍月租金)。
(五)补贴兑现(补贴标准详见附件3)
人才住房租金补贴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按月补贴、每半年发放,采用“一门受理、内部流程、集成服务、限时办结”政策兑现办理模式。
七、分配原则
(一)不同申请对象按照第(一)类人才、第(一)类人才(配偶)父母、港澳台青年、第(二)类人才中的其他人才顺序分配,同类申请对象按照黄埔安居服务平台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分配。
(二)原则上每个单位最多可申请5套房源,多次提交申请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请为准。
(三)申请房源可安排多个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
八、租赁期限
人才住房合同租赁期限最长5年,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人才父母入住人才住房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租金补贴期限。
九、相关规定
(一)花语天宸项目由黄埔安居集团(广州)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由黄埔安居集团(广州)有限公司与获得配租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发放入住通知。
(二)已获得配租资格的个人或单位,应按照入住通知规定时间内在“黄埔安居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登记、资料提交、合同签订、租金缴纳等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弃租。
(三)承租单位应安排住房专员对接人才住房业务,并将住房专员有关信息上传至“黄埔安居服务平台”备存,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四)其他规定详见《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人才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及后续出台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人才住房申请及租金补贴兑现办事指南》相关规定。
十、咨询方式
人才住房实施机构咨询电话:020-31702432
花语天宸房源咨询电话:15374068917
附件:1.广州开发区(黄埔区) 2025年第一批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
2.申请资料清单
3.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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