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首页>调研成果

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思考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9

彭冬梅

2010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短短5年时间,专题询问就迅速在人大系统推而广之,成了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方式,一道新亮色。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出台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为人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做好专题询问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专题询问的含义和积极作用

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讨论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就议案、报告中不清楚、不理解,需要深入了解的事项,向有关机关提出问题,要求其答复的活动。

专题询问是询问的衍生和拓展,是各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审议议案或报告,有计划、有目的地向有关国家机关了解情况、实施监督的一种方式,目的是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与一般询问相比,专题询问具有主题更加鲜明、重点更加突出,更具针对性、组织性、公开性、互动性等特点。

专题询问的出现,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积极探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集中体现。

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而言,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与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开展调研等相比,专题询问具有监督、批评的“硬”要求。实践证明,它能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注百姓生活和民生疾苦,直击社会热点,直指时弊,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约束力。在开展专题询问方面,通过事先进行精心准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询问者问出疑惑、问出要害、问出责任,使应答者答出原因、答出对策、答出承诺。

对“一府两院”而言,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督促“一府两院”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相关工作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一府两院”的工作出谋划策,同时通过与有关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对话、互动交流,可以更好地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与此同时,询问后的跟踪督办,将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切实履职,促使其在法制的框架下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情况和不足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率先破冰,为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了示范和借鉴。从各地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实践看,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监督实效,还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并在询问主体、规模、形式、问答方式等方面为这一监督方式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识上有误区,部分地方人大把专题询问当作装点监督工作门面的摆设,存在“跟风”现象,只是简单复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探索创新少,重形式不重实效。

二是专题询问选题不精,部分地方人大存在选题草率、审题不高、选题不精的问题,没有问在民生上,询到点子上,使专题询问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调研不够深入,部分地方人大会前调研走马观花,没有找出询问议题实质性的问题,导致会议上简单的一问一答,不痛不痒。

四是“问”后监督不力,部分地方人大在专题询问后没有形成审议意见,做好跟踪落实,导致一些问题不了了之。

三、影响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效果的主要因素

  一是专题询问的意义和价值没有被充分认识,有的地方人大错误地认为专题询问只是组成人员随便问问,一问一答,没有监督刚性,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会取得实质性效果;还有的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待专题询问,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

  二是主体意识不够强,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地方人大认为政府的重大工作多由党委决定,询问多了会影响同党委的关系,人大监督工作是例行公事,开展专题询问意思一下就可以了;有的瞻前顾后,担心开展专题询问会影响人大同“一府两院”的关系,工作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不敢提出尖锐的、实质性的问题。

三是工作机制不健全,由于一些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还处于摸索阶段,工作经验不足,对问什么、怎么问、怎么答尚无章可循,工作不规范。有的地方人大迫于形势压力开展了专题询问,没有在询问的效果上下功夫,只是走走过场,摆摆样。还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结构、素质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询问抓不住重点和关键,影响专题询问的有效开展。

四、对地方人大开展好专题询问的工作建议

专题询问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仍然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如何开展好专题询问,使之成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和代表的呼声,迫切需要地方人大常委会大胆探索,勇于进取,依法行使好这一权利。结合各地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实践,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选好专题询问的议题。选好询问议题是关系专题询问能否成功的基础和前提。在选题内容上要坚持“三个围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事关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或重大事项进行选题;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选题;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向代表和委员征集、向人大各工作和办事机构征集、向基层人大征集、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征集等,拓宽询问议题选择渠道。

二要进行充分调研。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在专题询问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是专题询问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调研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忌“导演式调研”、“形象式调研”、“装筐式调研”等,应全面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即了解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询问对象的工作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反映,以及询问的具体程序等方面。对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什么问题,应询人员如何回答,事前的沟通应适当。

三要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询问现场组织的关键在于防止走过场和图形式,避免问答双方落入“对台词”的“演戏”。要引导询问人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不怕得罪人,敢于一针见血提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要引导应询人端正态度,认真倾听意见建议,诚恳如实回答,不说空话套话。

四要提高公开化程度。专题询问的公开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询问的成效。地方人大应建立规范的询问公开制度,可以采取电视直播、网上视频直播等方式,将开展专题询问的各个阶段工作予以公开。除新闻媒体方面的参与,还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询问会,或邀请公民旁听专题询问的全过程。

五要强化跟踪督办。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能止于答。专题询问不仅是一种监督手段,更应该成为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助推器”。要将询问、梳理、交办、跟踪、督办形成一个严密的整体,采取听取报告、视察检查等多种监督手段,督促被询问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并及时反馈情况,使专题询问的承诺和意见建议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六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地方人大要在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询问经验的基础上,遵循有关立法宗旨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符合实际的促进专题询问常态化的操作方法和途径。

(作者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