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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埔区   发布时间:2021-06-09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与督促检查。

(三)负责常委会机关文秘、宣传、人事、档案、信访、保卫、接待、财务、后勤保障、党建、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青妇等日常工作。

(四)负责起草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常委会的重要文稿;负责联络和组织参与有关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的工作。

(五)负责与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区政协等有关部门和市人大的工作联系;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

(六)负责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

(七)承办区委、党工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大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1.秘书科。

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常委会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文印工作及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常委会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调研科。

负责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记录及情况综合,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围绕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开展调研;负责宣传报道和网页编辑制作工作;负责重要信息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常委会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事务科。

负责区人大各类会议及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环境卫生与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来往的接待工作;承担机关工会、群团等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访科。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协助常委会领导接访、约访群众;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收集、综合、反映信访信息;负责常委会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代表工作科。

   负责市人大黄埔联组代表和区人大代表的选举、罢免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联系我区省人大代表、市人大黄埔联组代表;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黄埔联组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与各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的日常联系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和协调督办等具体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负责组织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的有关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常委会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事科。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工资福利、劳动社保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考核、奖惩、学习培训、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常委会和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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