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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0-12-31


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31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9年,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周期管理,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意识有待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资产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决算管理有效衔接、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加强预算管理对资产管理的约束,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资产配置标准与公共事业发展、公共产品和服务标准的有效衔接,并建立规范有效的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好国有资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大力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登记统计、核算入账、权属管理等基础工作,加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国企代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公建配套用房产权登记等问题,妥善解决资产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不断完善实物资产计量、会计核算等工作的同时,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储备土地、储备物资等相关资产的实物统计台账工作,使价值与实物相互印证、统一管理。完善长期投资相关台账,研究财政投资新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稳步推进政府综合性财务报告编制,大力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报告基础。

三、严格落实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绩效。要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的绩效管理。坚持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定期盘点制度核实资产底数,按照节约原则合理高效使用国有资产,避免资产闲置浪费、损失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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