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定 |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1-11-15 |
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黄埔区
一届人大九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2日召开,于3月1日召开预备会议,会期含预备会议为2天。
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黄埔区
一届人大九次会议筹备处的决定
(2021年2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做好黄埔区一届人大九次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黄埔区一届人大九次会议筹备处,筹备处下设秘书组(疫情防控工作组)、材料组、组织组、会务组、议案组、宣传组、保卫组;会议期间,会议筹备处转为会议秘书处;筹备处主任由曹燕红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吴全收、吉伶伶、白韶辉、陈云静同志担任。
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埔区一届
人大九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
(2021年2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的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不是黄埔区一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黄埔区一届人大九次会议。
一、列席会议人员
1.黄埔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2.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3.黄埔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埔区法院副院长、黄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委常委、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大会副秘书长。
三、邀请列席大会开幕式人员
黄埔区政协委员。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个别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决定
(2021年2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补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其中:
鱼珠街第5选区补选1名代表;
南岗街第1选区补选1名代表。
二、成立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代表补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燕红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全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范永红,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云静,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逊担任。
三、由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举日,尽快完成代表补选工作。
四、补选代表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由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五、补选代表的具体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