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
作者: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25 |
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优化调整内设机构的决定
(2024年4月23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广州市黄埔区机构改革方案》,黄埔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