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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0-06-04


2020528日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黄埔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办法》的规定,经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票,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以下十个项目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

1.“增加学位8100

2.“开工建设岭南医院二期和萝岗红十字会医院升级改造项目、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3.“实现全区258个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14条行政村纳入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

4.“启动建设区级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成2家医院骨干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更新

5.“完成1129户农村居民和370户老旧住宅居民改水工程

6.“投入1.6亿元扶持就业创业

7.“实现有轨电车1号线示范段运营、2号线动工建设

8.“实现100%村庄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7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

9.“实现开创大道、开泰大道、科学大道早晚高峰车速30公里/小时以上

10.“完成宏岗河综合整治工程,动工建设水声涌、狮岭涌、南岗河等河道整治工程

区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对于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优先安排项目计划和资金,协调力量重点推进,确保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不落空、显实效。对于列入候选范围的其它民生实事项目,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抓好落实。在下一年度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区人民政府要提交关于2020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大会主席团要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政府2020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将区政府重点推进的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监督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对执行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应当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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