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职务的通知 |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0-06-24 |
本会各工委、办公室、各街道工委、新龙镇人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审议通过:
任命陈淑仪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叶再新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勇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绛兵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袁庆棉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永君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奇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官金仙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柯宗耀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蒋琴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刁卓朋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立松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锐为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薇的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邹志强的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