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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的初步审查报告

作者: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0-09-29


20209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同财经专委2020922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报告,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意见。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区政府、管委会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公开,规范绩效评价标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在全市财政管理考核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排在全市前列。

同时,预算工委认为,我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目前还存在配套制度有待完善,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提高,绩效评价报告深度有待拓展,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覆盖面不够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制度,绩效评价范围由一般公共预算进一步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等拓展,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和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强化区属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效果。

二、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强化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建设,指导预算部门围绕“工作完成质量”设置量化绩效目标,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强化绩效目标约束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强调结果导向,体现公众满意度,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三、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完善政策、预算安排、部门绩效考核改进管理相挂钩的考核机制,不断提高预算资金和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和问责机制,促进预算部门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跟踪落实绩效评价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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