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
埔选〔2019〕第6号 |
作者: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9-11-04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部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和《关于补选部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充决定》,补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名,其中:
黄埔街第1选区、第2选区、第7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鱼珠街第3选区补选代表1名;
夏港街第1选区、第3选区、第7选区、第8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大沙街第2选区、第8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文冲街第3选区补选代表1名;
南岗街第3选区、第5选区、第7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穗东街第2选区、第5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长洲街第4选区、第8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联和街第9选区、第10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永和街第2选区、第3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长岭街第1选区(原萝岗街第4选区)补选代表1名;
云埔街第1选区(原荔联街第1选区)、第2选区(原荔联街第2选区)、第8选区(原东区街第5选区)、第10选区(原东区街第7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第3选区(原荔联街第3选区)、第7选区(原东区街第4选区)、第9选区(原东区街第6选区)各补选代表2名;
九佛街第1选区(原九龙镇第3选区)、第6选区(原九龙镇第11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
龙湖街第6选区(原九龙镇第18选区)补选代表1名;
新龙镇第8选区(原九龙镇第20选区)补选代表1名。
2019年10月28日为选举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