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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年检收费及违规处罚规定
2008-12-24
  

    

    一、申领、年检收费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证每证8元;

    (二)、《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每证8元;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每证10元。

    

    二、违规处罚规定

    (一)、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和处罚。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未参加或未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年检的,其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自证书载明的年检有效期终止之日起自行失效,并自失效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并自吊销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不得重新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之日《会计从业资格证》起5年内(含5年)不得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

    

    

    从业证书办证点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20号党校211层。
  办公电话:82397790    投诉电话:82376613 / 82376612
  邮编:510700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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