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名字的来源及其沿革
撰写时间: 2015-09-22

梁中成

 

萝岗,又名萝岗洞,宋代称邝家洞(洞即垌,盆地的意思),有邝姓家族在此居住。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钟遂和携家眷迁居至此,经历数代,人口不断增加,成为东郊望族。反观邝姓人家则因人丁不断减少而使产业逐渐归于钟姓门下。后来邝家洞便改作萝岗洞。

萝岗原写作“逻岡”,在“钟氏族谱”和乾隆、同治年间的《番禺县志》中均有“逻岡”的写法记录。在古祠、古碑、古墓志中亦有同样的写法出现,足见“逻岡”两字称谓由来已久。钟遂和为官宦人家,曾祖钟轼,任广东防御史,子钟玉岩是宋开禧甲科进士,官至参知政事,朝议大夫,子孙多有功名。自明开始,钟姓家族文人渐多,遂觉使用“逻”字不雅,“逻”即“巡逻”或“逻卒”的意思,便将“逻”改成“萝”。古籍《萝峰纪略》载有这么一段话,云:“萝峰即萝岗洞之最深处,‘萝崗’本写作‘逻岡’,萝平声,逻仄声,声不同,字义也不同,虽族谱及邑之名尚沿其旧,然改‘逻’为‘萝’,习俗已久,至今皆云‘萝崗’也”。既云萝,故萝峰、萝山、萝坑皆以萝为名。现存玉岩书院内凡涉及“萝”字的匾额、石刻均以“萝”字出现。明代大学士方献夫和身兼三部尚书于一身的湛若水的题诗亦用“萝”字,因而可以断定“萝岡”二字在明朝已广泛使用。“岡”与“岗”,字义相同,都是山岗的意思,写法不同而已,故有人写“萝岡”,亦有人写“萝岗”。“岡”字简化后写成“冈”,从书法角度,则普遍把“冈”字写成“岗”。为避免混乱,后规范写法为“萝岗”,所有称谓公函来往均以“萝岗”为准。

据传,萝岗的称谓一说,萝岗称洞,即四周山岗罗列之意。亦有传,萝岗洞之深处有一小山岗,山岗上长有一种叫“萝”的蔓生植物,亦叫“薜萝”(别名“鬼馒头”)。故当地人叫此山为“馒头山”或“文头山”,又称“薜萝岗”。薜萝生长力极强,尽管生于贫脊之地,亦能攀岩附壁,茁壮成长,且能开化结果,开枝散叶。以此寓意人丁兴旺,故萝岗钟姓先祖坟茔亦葬于此,后人将薜萝岗简称为“萝岗”。

“萝岗”自秦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一直归番禺县管治。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番禺县设沙湾、鹿步、慕德里、茭塘、捕属等五司(行政区),萝岗属鹿步司,民国期间属番禺县禺东区。新中国成立初期,称番禺县五区,后改称七区。195510月又改称“萝岗区”(原管辖龙洞和现在大沙镇以东至增城交界的大片地区)。1953年,广州市成立黄埔区时,把现在大沙镇地区和玉树划出,归黄埔区。19572月,将龙洞村划归广州市郊区,鱼沙坦归属广州畜牧场。同年番禺县撤区建乡,将萝岗区分成萝岗、南岗、黄陂三个大乡。19581月从番禺县划入广州市郊区。同年93日,将萝岗、南岗、黄陂三个大乡合并成立萝岗人民公社,当时下辖萝岗、火村、刘村、水西、长平、暹岗、萝峰、黄陂、南岗、笔岗、沧联、沙步、夏园、南基、庙头等15个大队。19599月又把萝岗的联和地区划出成立黄陂果园场。1960年撤销郊区,将广州郊区分成黄埔、芳村、江村三个区,萝岗公社归属黄埔区,同时将萝岗公社分成萝岗、南岗两个公社。19625月撤销黄埔区,重新成立郊区,又将南岗、萝岗重新合并成萝岗公社(19755月,为适应经济建设需成立黄埔区,以广深铁路为界把萝岗公社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南片地区划入黄埔区,同时成立南岗公社。)。1984年撤社建区,称萝岗区,19871月广州市郊区改称“白云区”,此地称白云区萝岗镇。1984年,国家在黄埔区的东部建立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广州市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初建时只有在西区的9.6平方公里,之后逐步开发了东区、永和经济区。2003年,广州市先后将市黄陂农工商公司、市岭头农工商公司、白云区萝岗镇、天河区玉树村、黄埔区笔岗村划归开发区代管。20054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进行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在东部依托广州开发区设立萝岗区,将白云区九佛镇、增城市镇龙镇及永和镇部分村,黄埔区西基村等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