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接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推动与香港工程领域深度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创新先行示范区,区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试行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执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区住建局审查,该文件涉及建筑业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无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及兜底条款情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该文件的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10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关于试行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执业服务的管理办法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iangc@gdd.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205室广州开发区建设局建设管理处,510530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3月1日
附件:《关于试行港澳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执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