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

主  题:企业捐赠能否抵税?员工因疫情无法按时返岗如何处理?企业复工“答疑服务团”来啦!

时  间: 2021-10-25 14:57:16.0 至 2021-10-25 14:57:16.0

访谈嘉宾:黄埔区司法局;黄埔区税务局;来自银行、律所、信息协会等行业的嘉宾

文字实录

简介:黄埔区司法局和区税务局将携手来自银行、律所、信息协会等行业的嘉宾,组成“答疑服务团”,从法务、税务、金融的角度,聚焦现在各企业关心的复工复产问题,开展“携手抗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公益网络直播活动。

  【我是工行的存量信用贷款客户,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本月到期贷款暂时无法筹措资金,可以申请贷款延期吗?】答:可以的。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工行合理采用展期、续贷以及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予以支持。

  【此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项目如何行进申报?】答:此次认定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包括:针对防疫检测技术、药品药物、医疗器械、预警技术、防控设备等核心产品开展科研攻关;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快速提升重要物资产能,保障防疫用品需求;应急研发相关科技产品,并支持防疫重点地区相关建设等相关企业。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注册申报。

  【国家、省、市、区发布的疫情政策可以重复申报吗?】答: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将遵照执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同时享受本区其他政策(本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暖企8条》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若干措施》同类奖励不得重复申报。

  【企业能否以“新冠肺炎这一不可抗力”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所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答: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如此援引后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企业确实因新冠肺炎而造成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作裁员前,亦请向劳动法专业人员咨询,避免违法解除。

  【如员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岗,企业可否按旷工处理?】答:对于此类情况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不能及时返岗是因为当地规定不准外出或没有达到外出的条件,则不能按旷工处理;但如果员工仅只是自己担忧而无其他证据证明不能及时返岗,且无其他合法理由的,则可以按旷工处理。

  【企业根据需要要求员工上班前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答:我们理解员工的行为是按企业要求来做的,属于工作安排,因此应按双方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此前正常工资支付。

  【某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在 2 月 12 日到期,其转正时间是否可顺延?】答:广东省没有关于试用期可以延长的规定,因此,我们倾向认为转正日期不能顺延。但双方协商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履约成本提高的,能否主张各方分担?】答:如新冠疫情后,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但履约成本显著增加的,可参考《最高院非典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合同当事人可主张适用公平原则就因疫情暴发所产生的损失予以公平分担。但主张一方需举证证明:(1)履约成本显著高于疫情暴发前;(2)履约成本的提高与疫情的关联性;(3)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一方将明显利益受损等。

  【企业如何知晓自身是否属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是否需要申请?】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企业可向市、区发改委了解是否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已采购的食材无法售出并已经变质,能否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食材属于餐饮企业的存货,发生变质的情况,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且根据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