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区生态环境局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采取简化、便利的行政审批措施,对于前期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免于环评管理,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目前,区生态环境局已为多家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相关环保手续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助力企业相关生产线尽快投入生产使用。
广州赫尔普化工有限公司针对市场上防护口罩熔喷布专用料需求紧缺的情况,拟利用下属化工助剂厂的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转产熔喷布专用料,年产量达1000吨。该改造项目属于非重大变动,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要求。
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当前防疫情况的实际需求,采取“急事急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指导企业先行作出书面承诺并规定在限期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和公开,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做到外排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