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立足全力保障新龙镇政权平稳运转,促进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台新一轮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赋予镇级财政更大自主权,夯实镇级财力。
理划分区镇事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镇在教育、卫生、低保、优抚、就业、残疾人保障、社保等民生保障领域,执行统一的支出标准。区负责承担重大基本建设支出。赋予镇级财政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镇负责承担辖内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所需支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补助2.5亿元/年,保障基层政权运行
为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及疫情对基层“减收增支”的影响,区财政每年补助新龙镇2.5亿元,保障镇级政府基本支出和履职需要,确保基层政权平稳运行。此外,针对新龙镇公共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城乡环境急待改善的实际情况,每年补助5000万元,全力推动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最高奖励5000万元/年,推动经济加快发展
黄埔区建立收入激励机制,将新龙镇辖范围规上企业税收区库增量全部奖励给镇使用,最高5000万元/年,激励镇政府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同时,强化镇级财政预算执行约束,激励镇合理安排预算、精准投入关键领域、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镇年度支出执行率超过全区街镇支出平均水平,给予最高500万奖励。(供稿:潘晓玲 何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