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监察站站长履职尽责,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黄埔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村(社区)监察站站长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将监督最后一公里量化、可视化,解决监察站长“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促进监察站长履职尽责。
《考核办法》共11条,由镇(街)纪(工)委、派出镇(街)监察组牵头组织落实,以监督检查、接信接访、宣传教育、发现问题等方面为重点,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别与季度、年度绩效奖挂钩。考核满分为100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在季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考核办法》按照“分项考评、分类考核、具体到人、正面激励、反向倒逼”的思路,一方面,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监察站站长,由镇(街)纪(工)委、派出监察组负责人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另一方面,对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站长及时开展培训教育,连续2个季度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142个村(社区)监察站已接待群众5281人次,走访19778次,参与村(社区)重大会议1152次,上报各类问题反映378件,由相应派出镇(街)监察组完成调查并作处置5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