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黄埔区检察院和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试行)》。该协议的签订正式确立了黄埔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制度,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将进入常态化。
作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埔区有着厚重的文化底蕴,尤以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南海神庙,近现代中国革命策源地和“将帅摇篮”——黄埔军校,抗战史迹——东江纵队会址旧址,岭南建筑瑰宝——玉喦书院等名胜古迹享誉中外。
自2015年7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以来,黄埔区共受理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6条、立案审查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行政机关采纳率为100%。在这几年工作的基础上,黄埔区有关部门签订该协议,将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常态化。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以“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村、传统村落”共同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现“组团式保护”,以“动态巡查+静态审查”监督模式,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留死角。为此,黄埔区检察院专门设立两名“文化遗产检察官”,办理涉文化遗产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为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各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解决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另还因地制宜,在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宣传等多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文化遗产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关乎的都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法律监督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机融合共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种可推广、可复制的监督形式,使“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真正成为现实生活中的能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