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区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近日,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制定出台了《区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区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据悉,该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特别加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情况,通过实行区纪委重点项目考核评分、述职述廉评分、企业民主测评打分等方式,将工作实绩细化为7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43个评分点,建立起系统、科学、量化、公正、精准的考核评价模型和机制。其中,工作实绩和特别加减分项目实行量化考评,突出审查调查工作情况的评价,进一步明确国企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主责主业的要求。
为避免考评流于形式,该办法严格“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强化考核评价的刚性约束,考评结果与薪酬挂钩,使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奖、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挂起钩来,充分激发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履责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