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激发村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工作热情,日前,经黄埔区政府批准,黄埔区民政局会同黄埔区委组织部印发实施了《黄埔区关于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实施方案》,为经省市核定的304名正常离任村干部补发2020年生活补助340余万元,并追加2021年预算370余万元。本次补助经费实行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由各街(镇)按照在职村干部补贴的发放方式予以发放,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村干部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