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龄儿童的界义
适龄儿童是指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止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
二、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一)地段对口入学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广州市户籍(含集体户),在广州市其他区均无房产,在黄埔区有房产(实际收楼入住)或实际租房(办理了租房备案)居住,户籍未落在实际居住房屋下,人户不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三)申请入读民办学校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四)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1.2014年9月1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2020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不能。必须是在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曾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适龄儿童。
2.2013年8月25日出生的广州市户籍儿童,2020年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可以报名,但必须确保儿童没有任何地方的小学学籍,否则按转学插班处理。
3.无法在5月10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但可以在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广州的适龄儿童如何报名?
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8月27日-28日(仅此两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申请补报名。
4.错过了民办小学的网上报名时间怎么办?
答: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可有2次补报名机会:7月20日至21日第一次补报名,8月25日至26日第二次补报名。
5.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已在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成功报名,但决定去民办小学就读,怎么办?
答:家长需向资料审核的公办小学提交书面放弃公办学位的申请,由该公办小学在报名系统中否决该儿童的报名信息之后,家长需再通过民办小学报名系统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6.购买二手房业主适龄儿童入读小学,学位如何安排?
答: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7.租住户学位如何安排?
答:(1)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广州市各区均无房产,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者:
① 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户籍也落在租住房下,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屋是其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且该住宅屋没有在黄埔区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3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非黄埔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黄埔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后续租期不少于三年,同时该住宅屋1-3内没有小孩在黄埔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8.经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本区户籍拆迁户,其适龄子女入学如何安排?
答: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黄埔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住建部门认可的租房备案证明,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9.人户一致的户籍适龄儿童,其中法定监护人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监护人占50%以上份额)、符合祖辈房产就读这三种情况,学位如何安排?
答:在对口地段服务学校学位充足的情况下,这三种房产情况都可按地段对口入学;如对口地段服务学校学位紧张时,首先解决持有完全房产申请人适龄子女入学。
10.在黄埔区购房,但不能在招生季8月底前收楼入住的业主适龄儿童学位如何申请?
答:广州市户籍,在黄埔区购房,但不能在8月底收楼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儿童可根据其目前的实际情况申请统筹学位;有其他房产的,在其他房产所在地申请学位,无房产的,以实际居住情况申请统筹分配学位。
11.已经通过积分入学或重点企业指标取得学位,但在8月27-28日公办小学补录前户口迁入黄埔区,是否可以以户籍生的身份重新申请学位。
答:可以。需要向通过积分入学或重点企业指标取得学位的学校提交申请,取消录取学位。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可通过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入口进入报名网页,对报名系统的操作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请拨打电话83595359 ,咨询技术人员;对招生政策不理解或不清楚的,请拨打黄埔区幼升小招生咨询电话82111495,或直接拨打各学校咨询电话。
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家长请点击“公办小学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5月5日至10日。
申请入读民办小学,家长请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5月7日至11日。
二、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
(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对象及黄埔区评定的“万能捷通卡”持有者、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其子女申请入读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就读。
1.申请流程:
小学: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申请人,可于5月16-18日将相关佐证材料(证明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佐证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或在有效期内的租房备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学校,由学校审核材料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黄埔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2.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1)以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②申请人和适龄儿童必须为非广州市户籍;
③申请人必须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或是黄埔区评定的“万能捷通卡”持有者、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申请?
答:①港澳籍人士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了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②对父(母)为黄埔区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可参照政策性照顾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③父(母)为非穗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积分入学申请我区公办学位,也可报读民办学校。
(3)一线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纳入政策想照顾范围?
答:一线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育局根据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二)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入读黄埔区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
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其父(母)所在企业(重点企业),获得入学指标。重点企业的界定和排名是由黄埔区工信局和商务局负责,学位指标计划和分配是由区教育局负责。(咨询电话:黄埔区工信局82111550;黄埔区商务局 82111493;区教育局 82111495)
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的具体申请渠道和流程,请参阅当年的具体实施办法。
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1.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符合重点企业评比标准;
(2)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3)申请人在所在企业服务满1年(含1年)以上,并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满 1 年(含 )以上。
2.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途径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建学籍时,发现其在“全国学籍库”已经有小学学籍或初中学籍,怎么办?
答:将直接取消其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3.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后续是否可以申请转学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答:不可以,只可以在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的公办学校入读。
(三)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或母可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黄埔区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
1.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天);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天)。
2.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黄埔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4.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申请登录网址(建议使用ie11.0或者谷歌60.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
(1)积分申请
电脑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页面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ValidateCodeSwitch=false),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约需要35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2)学位分配申请
获得核定积分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及时点击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申请办理黄埔区积分制入学填报志愿。
5.咨询电话:积分申请请咨询区来穗人员管理局,咨询电话020-82378907;学位申请请咨询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2111495.
6.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1)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了学位,是否还可以再次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在积分入学填报志愿前,会将已经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取得学位的申请人在录取系统做限制,不可以再次填报志愿。
(2)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规则是什么?
答:①积分学位分配时,积分系统按申请人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学校。学位分配原则是“总量控制,分批分配,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先“五年第一批”后“普通积分”批次的顺序执行,同一批次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检索,获得“五年第一批”优先批次、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申请人填报的1、2、3、4志愿依次逐个检索。申请人随迁子女一旦被分配到某所志愿学校,则积分系统不再检索该申请人填报的其他志愿。
②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批次内同一志愿学校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的,则按以下顺序分配学位:一是居住证加分分值;二是合法稳定住所加分分值;三是学籍加分分值;四是企业加分分值。
③积分学位分配结束后,对于有积分但未分配到学位的申请人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自行主动联系相关民办学校或意向的其他学校,教育部门不再进行第三次学位分配。
(3)通过“积分入学”途径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建学籍时,发现其在“全国学籍库”已经有小学学籍或初中学籍,怎么办?
答:将直接取消其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四)申请报读民办学校。
1.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报读民办学校。自2020年开始,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跨区招生,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
2.本区生和跨区生的界定。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3.通过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申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已成功报名者于5月19至5月20日期间再次登录系统,填报志愿(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4.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5.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6.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时间进行补录。补录不需要在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带齐相关材料(户口簿、学籍表(小升初)、房产证或租房备案证明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补录学生信息明细表递交教育局审核。
相关招生问题解答:
1.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非穗户籍人员,是否能为其随迁子女申请黄埔区民办小学入读?
答:不能。没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无法界定本区生源还是跨区生源。但可以等到民办学校补录的时候,选择有补录计划的民办学校报名。
2.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实际居住在黄埔区,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是否会给安排公办学位?
答:可以,但必须在公办学校补报名申请日期(8月27-28日)结束之前,否则不予安排学位。
3.民办学校的所有招生计划都用于民办系统报名电脑派位录取吗?
答:不是,部分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学位数是招生总计划扣除招生服务地段生源数和政府购买学位数。
三、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残疾儿童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于5月19-21日向户籍地址对应的公办小学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重新申请入学。
年龄在6周岁或以上的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可到户籍与住所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随班就读入学手续,任何小学不得拒绝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条件许可的,也可以到我区的知明学校、启智学校报到登记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黄埔区特殊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但须到对口招生的小学登记。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2020年黄埔区公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