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1月29日,区政府曾对你社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现状房屋面积数据进行确认。由于上述确认数据未包含2018年前已拆除的低效物业数据,为保障村集体收益不降低、村民利益不受损,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现对你社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现状房屋面积数据进行再次确认。具体如下:
黄埔街下沙(新溪村)旧村范围内现状实测总建筑面积26.14万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21.51万平方米,集体物业4.54万平方米(含集体经营性用地4.59公顷上的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公建配套245.62平方米,历史文保634.79平方米。经区政府研究确认,同意你社依照《下沙(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现状房屋数据分类统计表》《下沙(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可计成本建筑量分类统计表》(详见附件)的数据,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其中的《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村民住宅测量分类工作指引》(穗开更新规字〔2020〕13号)等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和报批下沙(新溪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此函
附件:1. 下沙(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现状房屋数据分类统计表
2. 下沙(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可计成本建筑量分类统计表
原文: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再次确认黄埔区黄埔街下沙(新溪村)旧村现状房屋面积数据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