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要求,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区财政局在区属《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中,抽取了1家代理记账机构为检查对象,现将检查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对象
检查组长:徐全胜
检查组组员:谢 琳、辅检员4名。
检查对象:广州市路晴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2年8月-10月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区财政局检查的范围主要为2021年会计年度,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8 号)、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
(一)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
(二)近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三)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
(四)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满足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五)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法律法规依据
本次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 系 人:张丽芬
联系电话:020-82112006
邮箱:czj@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