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恩斯益外语培训中心:
你方申请终止办学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你方已无实际招生、办学,办学许可证于2019年7月1日到期自然废止,同意你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011670000841)终止办学,不得再以广州市黄埔区恩斯益外语培训中心名义招生、办学。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其它相关后续工作,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6月 5 日
原文: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恩斯益外语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