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新南方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我局于2025年7月25日受理你校提交的注销办学许可证行政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作出准予你校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决定。请妥善处理好教职员工及场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手续。
如果你校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电话:8237887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208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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