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于2025年6月25日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镇茅岗村塘口大街七巷12号(广州市黄埔区茅岗村塘口大街七巷12号)房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前,我单位已将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公证并妥善存放于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富颐都荟销售中心旁M组团三楼物质存储室六。请上述房屋内物品所有人自本《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富颐都荟销售中心旁M组团三楼物质存储室六认领自己的物品。逾期未领取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物品所有人自行承担,我单位有权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人:杨伟中 联系电话:020-82397630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领取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富颐都荟销售中心旁M组团三楼物质存储室六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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