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鹏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鹏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YTXD),因你单位未为原职工杨小方(公民身份号码522729********2114)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经申请,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2025年8月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57715.2元。对于你单位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杨小方工伤保险待遇一案,我中心已立案处理。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穗埔社保追字〔2026〕11号,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杨小方的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57715.2元依法偿还至我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4400140070105006166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581000042
附言:黄埔区杨小方工伤先行支付
逾期不按本追偿决定依法偿还的,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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