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埔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穗埔水规字〔2023〕2号)的规定,现对获评市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奖励免申即享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黄埔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6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黄埔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12083。
附件:获评市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奖励免申即享项目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6年8月14日
附件:获评市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奖励免申即享项目


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