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穗开国资规字〔2024〕1号)有关规定,经公开征集、机构申报、尽职调查等流程,拟定广州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2024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第一批拟合作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A2栋1020室,联系电话:020-82111923,电子邮箱:gzkfqjrzx@hp.gov.cn, 邮编:510530)。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第一批拟合作机构名单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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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第一批拟合作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