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征集和第一批省试点企业材料补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21日前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送到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10室),逾期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正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征集和第一批省试点企业材料补充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李慧敏,联系电话:821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