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申请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完成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奖励资金申报(第一批)的组织申报和评审,现将第一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资源综合利用处,82118410
联系邮箱:lihuimin@gdd.gov.cn
附件: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奖励资金申报(第一批)评审结果公示.xls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