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申请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申请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及《申请节能目标考核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等文件要求,经征集、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
联系方式:资源综合利用处,020-82118410
联系邮箱:lihuimin@gdd.gov.cn
附件: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清洁生产称号认定奖励等3个事项奖励资金申报(第二批)通过名单的公示.xls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李慧敏;联系电话:821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