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以个人身份开设公众账号的,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备案。”“严禁泄露内部工作资料信息、严禁侵犯他人隐私和泄露个人信息。”......近日,黄埔出台《关于规范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从现实行为延伸到网络虚拟世界,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监督。
《实施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联合制定,对在辖区机关、街镇、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工作的全体人员,以及在区辖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网络行为进行规范。《实施意见》所指网络行为包括使用手机、电脑等工具通过网络平台制作、发布、传播有关言论、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和进行相关活动的行为,以及使用手机短信等通信手段发布传播有关信息的行为。
黄埔区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网络行为带有一种浮躁现象,党员干部如何正确运用网络,需要出台规定予以规范。《实施意见》共16条,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保密纪律方面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在政治纪律方面,严禁在网络上散播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在保密纪律方面,严禁在网络上泄露国家秘密及与工作相关的内部和敏感信息等。《实施意见》同时明确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将进一步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健康使用网络,不搬弄是非、不发表与自己身份不相适应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