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72号),现将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国家奖学金)0.24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部门及时做好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并根据附件所列名称和收支科目将本次下达的预算全额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并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你单位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该项直达资金支出计划。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83号文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你单位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做好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据实列支,做好经费使用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72号).rar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