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开发区医院、区中医医院: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2〕61号,附件1)和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与绩效目标(穗卫函〔2022〕2452号),现根据你单位分配表将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0万元下达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或收回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并在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请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附件2::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