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的总体部署和《广州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决策部署,以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向区委、开发区党工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优化调整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区长任组长,为统筹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完成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统计分析2017年全区行政执法数据,组织各部门向区政府、管委会报告本单位的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制定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措施、内容和责任分工,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区法制机构加强对全区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研究,区政府、管委会常务会议专题审议了依法行政调研报告和败诉案件分析专题报告。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后答疑,针对外嫁女问题邀请铁路两级法院法官现场专题答疑,加强对街镇拆违、外嫁女权益保护等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区政府组成人员学法,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重点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定期举行区政府组成人员法治专题讲座,通过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头雁效应。完成“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逐步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两次全区法制员和法律顾问专题培训,通过案例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继续推进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制定了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调研,指导各部门总结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完成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考核验收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营商环境改革取得突破。狠抓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成功获批全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域覆盖,打造“来了就办、一次搞掂”行政审批品牌,推出“承诺制信任审批”“订制式审批服务”“秒批”等系列改革举措,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9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争取248项市级事权下放我区,实现涉企证照“44证合一”,124项准营事项“证照分离”,企业开办时间仅需1天,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最快15个工作日,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最快75个工作日,审批效能走在全国前列。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一口办理”模式,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国际化、便利化水平。
二是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全部办结。根据法院强制执行裁定对谢权水违法生猪养殖场依法强制清理,推进宏仁集团等企业停产搬迁,32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完成整治,在建工地“六个100%”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
三是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大力建设数字政府,打造区块链电子政务云,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流程网办,政务服务质量效能全面提升。完成街镇区划调整,成立新萝岗街、长岭街、云埔街,行政管理更加精细。探索推行政府特聘雇员制度,在全球遴选雇员30名。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鼓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管理体系,推动全区上下形成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注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我区历来重视处理改革创新和法治的关系,以创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为契机,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地方立法的调研论证和立项工作,出台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推出“民营及中小企业18条”。目前,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2部、省政府规章2部、市政府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22件,涵盖了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使得区域发展、先行先试于法有据、有法支撑。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合法性审查工作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文字把关,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坚决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区法制机构全年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80余件次,为我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规范文件公开,在区门户网站设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建立了数据库,实时公布并及时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公众查询文件的便利性,更好地宣传我区的各项扶持政策。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区政府、管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议题报送和会务组织工作,拟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在呈报区政府、管委会之前,均由主办单位充分研究论证,并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对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由分管区领导协调后再上会。区政府、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了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等重大议题,均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二是加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区法制机构审查政府及部门在规划用地、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等方面决策事项,以及重大改革项目方案、重大复杂敏感问题处理等议题,全年共出具各类法律意见1162件,为我区行政决策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区行政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做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全区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生物岛控规修编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四是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区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投资合作协议(示范文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示范文本)》,区法制机构全年共审查政府合同244件次,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物联网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为我区招商引资奠定了合法性基石。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公示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扩大。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全区各行政收费部门公开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收费次数和金额;各执法部门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公开行政检查信息。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的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数据,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完善。规范文字记录,按市行政执法单位制定的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各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推行音像记录,区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基本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制定了音像记录工作制度,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基本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
三是普遍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镇均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范围及相关审核程序,由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制员作为法制审核主体,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营商环境改革专题询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2018年,共承办国家、省、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78件,区人大建议、批评、意见合计142件,区政协提案、意见合计74宗,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败诉案件零报告制度和应诉工作考评制度,在绩效考核指标中单独设置扣分项,对行政案件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出庭应诉的单位予以扣分。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督,按要求办理检察建议书。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支持监察部门强化问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保障政令畅通。保障审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主动公开2017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修订《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通过“三方比选”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各单位进行考核,荣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单位”称号。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全市2018年上半年“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评政策解读质量优秀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0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9件,比2017年度增长近5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健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区政府、管委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5宗,受理84宗,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上升近80%,上年度结转案件12宗,目前已审结83宗,在已审结案件中直接纠错案件18宗,间接纠错10宗,纠错率达33.7%。努力打造阳光复议,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及时将行政复议决定在网上进行公开,行政复议公开实现规范化、常态化。与邮政EMS达成协议启用复议专递信封,确保复议文书准确、及时送达。开展行政复议集中管辖试点前期调研,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个案和总体回访,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监督。
二是加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分流过滤引导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效力确认机制,探索调解协议执行支持机制,建立纠纷案件法律援助机制。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单位搭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平台。推进调委会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成立多个调解工作室,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
2018年,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执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打造营商环境高地。以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为契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落实“承诺制信任审批 ”“来了就办,一次搞掂”再提速,扩大“秒批”事项范围,推广“不见面审批”,优化“订制式审批服务”,做到“一次告知、全程服务、一次搞掂”。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人工智能+机器人”“多证联办”服务模式,开展企业开办“零见面”试点。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产业精准政策扶持,落实好“民营及中小企业18条”,研究制定粤港澳青年创新创造创业扶持政策。
(二)强化深化改革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严格把关合法性审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主体、实质内容、制定程序、技术规范、有效期等内容严格规范,坚持合法、有效、管用的审查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编制我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继续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强化示范文本运用。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突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省市要求推进政府系统机构改革,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突出行政区、功能区高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政区合一”体制机制,深化镇街行政区划调整,构建更加高效政务服务体制。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进一步精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建成招商、筹建、产权保护等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信息综合分析处理能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经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贯彻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督促各部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数据。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街镇的指导。
(六)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专家论证和现场调查,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开展行政复议回访,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在市行政复议办的指导下开展行政复议相对集中管辖试点。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完善工作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年度培训的必选课程,举办全区法治专题培训班、两期以上区政府、管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考查、测试和考核结果作为任职或者晋升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