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小额项目发包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建立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小额项目企业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及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辖内
三、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标准
该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标的额2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或者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等各类服务单项合同标的额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建库内容
按照规范、便利、高效、廉洁的原则,建立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小额项目企业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广告招牌制作安装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工程监理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招标代理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工程设计企业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申请工程设计企业库的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申请工程监理企业库的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库的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三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招标代理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招标代理业务,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未显示具体范围应按证书查询要求打印相关网页加盖公章。
5、申请广告招牌制作安装类企业库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广招牌制作安装范围,具体范围应按证书查询要求打印相关网页加盖公章。
注:(1)符合资质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企业库类别报名,不能兼报。
(2)本次入库单项通过资格审查超过100家单位的会进行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前100家 入库企业候选人名单,不足100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全部进入入库企业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分表见附件2。
(4)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入库数量会进行公开、公正、公平摇珠抽取,摇珠抽取时间届时另行公告。
五、入库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企业税务登记证(或是三证合一证书)和满足资质要求。
2.满足附件2的要求。
3、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入库资格审查由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招选活动过程接受红山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接受报名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企业候选人名单(入库单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100家单位的会进行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前100家入库企业候选人名单,不足100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全部进入入库企业候选人名单)。企业库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清退出库。
3、各类企业库若首次公告报名成功的单位不足入库数量,则重新公告。
4、此次各类企业报名数量不设上限。
七、入库单位的管理
根据项目规模及要求,邀请入库单位有关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库的有效期为3年,考核方法如下:
1、业主将对入库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包括工作效率、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对每个项目的施工或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由街党政办牵头组织各科室对库内企业进行评议,凡发现承包单位在实施小额项目过程中存在违规宴请、行贿行为以及存在重大质量、拖欠工人工资及安全问题的,或无故弃标,拖延工期服务不到位的,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承接我街发包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并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小额工程项目企业库里清退出库。
2、对于3次或以上被街道认定为不合格的服务单位,作备案处理,并且自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承接的小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及服务项目;对于5次被街道认定为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报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自备案之日从企业库中清退,在三年内不得承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的小额以下工程施工及服务项目。
3、中标后,中标单位必须在7个日历天内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当弃标处理。中标单位在签订相关合同后不按时参与施工或服务工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对于挂靠、出让代理资格、通过采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方式操纵招标结果,及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出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其清退出库。处于招标过程中的,立即终止合同关系,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5、入库后,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起计算工期,入库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完成服务事项,若入库单位未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的,建设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入库单位承担发包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约定文件内所要求的相应责任。
6、入库申请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入库单位的联系方式或单位信息发生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及时通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否则一切相关后果由入库单位承担。
7、若本库届满后,企业在我街道表现优秀得到业主认可的,可以直接进入下一届企业库。
八、清退出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我街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方法,接受我街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一)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清退出库:
1、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或严重拖延服务期限的,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及损失的;
2、服务工作存在明显失误,拒不改正,或反复存在同样失误,严重影响工程实施进度的;
3、不遵循广州市工程建设管理的基建程序,不配合完成经办人提出的服务要求指令,拒绝提供相关的后续服务的;
4、违反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发的各类项目技术及服务相关管理办法且情节严重的;
5、在小额以下工程项目竞选中,经查实有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或向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存在其他徇私舞弊、违法乱纪,扰乱建设市场秩序,损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利益的。
6、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7、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9、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10、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二)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立即清理出库,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我街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三)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再参与项目竞选。
九、申请入库资料要求
1、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建设单位有权对入库申请人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入库申请人的报名资格。
2、报名资料详见附表2,提交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分资料。
3、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右上角打上正本。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
4、入库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入库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公告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
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1日
上午09:3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地点:广州市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1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82381209
十一、本次招选活动过程接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和指导
申请人在公示期内可以就本次招选工作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情况向该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电话:82494139。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二、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黄埔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