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 号)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 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 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印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申报单位须为我市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我市注册的社会组织。省属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请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汇总表》(附件4),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严格审核设站条件,对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列入我市推荐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公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核实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全国博管办,并通知获推荐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一次性告知各推荐单位并退回。
(四)备案确认。全国博管办组织核查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程序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的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及时转发全国博管办批复的备案结果通知,并指导新设站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报送内容须脱密处理。统一格式制作,封面为附件2首页并用A4 浅色皮纹纸胶装,正文双面印制,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表》—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围绕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提供,可缩放排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与流动站合作意向协议书、博士后劳动合同、进站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站分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证明及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入选榜单、科技奖励、承担项目及入选各类平台批复文件等符合推荐条件的佐证材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请附上依托流动站招收的博士后及本单位博士后导师缴纳社保凭证。
四、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24 年9 月28 日前邮寄或送至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 号北秀大厦5 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部)。同时,附PDF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 份,发送至电子邮箱gzbsh@gz.gov.cn。统一标题:XX(单位名称)推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 料。凡逾期报送以及所报送的材料不全的,均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5楼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夏冰, 联系电话: 83724757,邮箱:gzbsh@gz.gov.cn。
2.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以保障局联系人:赖素容,联系电话:82111478。
附件: 1 .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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