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19〕10号)精神,现将截至2021年1月15日,由本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在本局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情况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12320。
请各医院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将已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清单(截止2021年1月15日)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9日
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清单
(截至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