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代理记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在区属《2020年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中,抽取了3家代理记账机构为检查对象,现将检查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对象
检查组组长:谢琳、吴中东
检查组组员:海燕珍、徐全胜、辅检员6名。
检查对象:广州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南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琥珀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0年6月-8月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为2020年会计年度,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8 号)、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
(一)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
(二)近三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三)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
(四)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满足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法律法规依据
本次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 系 人:梁丽云
联系电话:020-82111984
邮箱:hpcjjx@gdd.gov.cn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