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AANCG202104-C1303
二、项目名称:2021年广州知识城绿化养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佛山市生狗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2座512
被投诉人1:广州开发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6房
被投诉人2: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佛山市生狗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就“2021年广州知识城绿化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AANCG202104-C1303,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2于2021年5月18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5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处理过程中,因被投诉人1、2发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部分条件进行更正,投诉人于2021年6月2日提交《投诉书(补正)》,撤回对原投诉书中投诉事项1的投诉,保留对投诉事项2的投诉。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2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20-82378878)或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鉴于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若申请行政复议,建议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