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342号)等文件要求,指导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边生产边管控试点工作,加强过程质量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市局制定了《广州市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边生产边管控试点工作质量监督要点》,结合黄埔区实际,特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边生产边管控修复试点监督性监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边生产边管控修复试点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监测目的
通过效果评估阶段监督性监测,验证效果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二、监测要点
1.监测区域,监测点位置和采样深度设置
管控修复完成后,针对所有实施管控和修复的区域,在企业开展效果评估时,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土壤点位和不少于2个地下水点位,实施监督性监测(可与效果评估的监测工作联合采样).采样深度结合管控修复实施情况,按HJ25.5要求设置。
2.监测指标
本阶段监测指标主要为实施管控修复的目标污染物。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供应商须配备专业团队,指派项目负责人,团队不少于3名人员(含团队负责人,具备环保类初级或以上的职称证书)。
五、项目验收要求
通过效果评估阶段监督性监测,验证效果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六、最高限价
项目经费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该限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我局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费用拟分两期支付,首期款不超过总费用的30%。
七、供应商基本资质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报价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八、定标原则
(一)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最高者得。
(二)采购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公示期 1 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证明符合供应商资质及要求的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文件、报价表以及证明符合报价人基本条件及服务团队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十、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6年6月 8 日 9:00-12:00
(二)递交地点: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319
十一、评分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
边生产边管控修复试点监督性监测项目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商务、服务及价格得分分值分配设置如下:
商务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价格评审表
十二、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32294687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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